李金源(E179903(0))遗失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一本;土地座落在鼎湖区永安镇沙三村委会二队;土地使用者为李金源;土地证编号为第050099号,土地证中记载6宗土地,①使用权面积为32.66平方米,四至为东至李开枝;南至李镜泉;西至巷;北至李棠。②使用权面积为15平方米,四至为东至李镜泉;南至自己;西至李镜泉;北至自己。③使用权面积为45.36平方米,四至为东至张三;南至李大珠;西至巷;北至李镜泉。④使用权面积为16.38平方米,四至为东至自己;南至薛怡新;西至巷;北至李大珠。⑤使用权面积为22.6平方米,四至为东至李计苏;南至空地;西至自己;北至李大珠。⑥使用权面积为24.36平方米,四至为东至巷;南至空地;西至空地;北至空地。现李金源申请上述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,如对上述宗地主张权利,请在此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异议。
二○一○年一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