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少芬【身份证:K738627(3)】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一本;土地座落在鼎湖区永安镇岐村委会西化村;土地使用者为林少芬;土地证编号为第323429号,使用权面积为42平方米,四至为东至空地;南至罗巢;西至公路;北至空地。现林少芬申请上述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,如对上述宗地主张权利,请在此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异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