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振中(身份证:440921198104165715)遗失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一本;土地座落在鼎湖区新城十三之一区二小区;土地使用者为吕振中;土地证号为:肇鼎府国用(1999)字第99189号,使用权面积为61.8平方米。四至为东至巷;南至二十米街;西至空地;北至巷。现吕振中申请上述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,如对上述宗地主张权利,请在此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异议。
二○一○年六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