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泉开(身份证:440622194511031716)遗失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一本;土地座落在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开发区;土地使用者为李泉开;土地证号为:肇鼎府国用(2002)字第500601号,使用权面积为280平方米。四至为东至房屋;南至房屋;西至贝水大道;北至房屋。现李泉开申请上述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,如对上述宗地主张权利,请在此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异议。
二○一○年六月三十日